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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制度&泰國簽證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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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vi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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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1 發表於: 2007-07-11 02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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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旅行社制度&泰國簽證?! | |
今年暑假9/10本來要去泰國旅遊的,繳了3000元訂金.
後來我們在8/15決定不去了.但是旅行社不但訂金不退給我們,
還要我們付泰國簽證1000元,簽證是8/7日辦的...
這樣合理嗎??
還有我要問的是泰國簽證有效期限是多久,
我打算明年過年要去,那樣還要重辦嗎?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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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問題你應該要先看一下旅行社的定型化契約書
(這個東西跟你有沒有簽名是沒什麼大的關係,因為在您繳錢的同時,他就生效了)
契約書的第 二十七 條: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)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約,但應繳交證照費用,並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:
1.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2.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3.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4.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一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5. 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簽證費後計算之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所以現在那個旅行社只是完全按照契約書裡面的規定跟你要錢
不過...簽證費用還要再多要就有一點狠
一方面旅行社可以考慮到自己的團體是不是已經出團
機票是不是已經開票,飯店是不是已經訂了...等
依照我們在銷售的經驗
事實上這個費用應該是還有空間
除非,您的態度可能不友善,讓對方一切都按照規定....
給您這樣的訊息..
1. 取消費用如果好好講,應該可以有空間;如果來不及了也可以給其他人當作建議
2. 如果是我,簽證費用收 850-900 我個人覺得合理;收 1000 我覺得有點狠,因為我已經先沒收了 3000 的訂金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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